郑永红,女,副教授,清华大学访问学者,法律硕士。兼职律师、郑州仲裁委兼职仲裁员、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研究方向民商法、资源法。主要学术兼职: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生常务理事,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金水区人民法院咨询专家组成员。
主要学术成果:参编河南省规划教材《物权法》、《水法概论》、校级规划教材《水安全法律概论》,主编校级规划教材《水灾害防治法律概论》;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WTO框架下农业补贴法律体系研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包装立法研究》、原农业部《农业投入立法研究》等省部级项目十多项,参与《郑州市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投资控制管理办法(评审稿》)的论证和《郑州市贾鲁河管理办法》的起草;独立发表论文《科学施肥补贴的立法构想》,载《中州学刊》(CSSCI);《<物权法>中的应收账款质权若干理论的探讨》,载《生产力研究》(CSSCI);《新闻媒介在法学教学中的作用》,载《新闻爱好者》(北大中文核心)等期刊上发表十多篇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