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上午,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人民法庭进课堂”活动在第四报告厅举行。活动不仅是有效实现高校教书育人职能的载体,而且也是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服务职能的平台,是我院对理论与实践融合的法学专业教学改革进行的新探索。活动以张金良老师《民法总论》课程的一节课为标本,分为民法实务讲解和现场庭审观摩两个环节。我院法学专业全体在校师生和部分院外师生参加了此次教学改革展示活动。
在民法实务讲解环节,张金良老师把《民法总论》课程的理论知识通过选取与现场庭审环节审理案件相似的案例——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通集团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的分析,把《民法总论》课程的书本理论与现实司法审判案例的实践做了第一次结合,使同学们从书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具体化、真实化。
现场庭审环节于上午九时五十分开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与以许昌宏伟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7家被告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搬到《民法总论》课堂中。这是该案件的第一审,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张、完整有序。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提问、法官庭审现场交流到合议庭评议以及当庭的宣判都严谨规范,实现了书本理论与现实生活的第二次结合。整个现场庭审活动持续一个半小时。
课堂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整个课堂教学形式新颖、内外一体、引人入胜、印象深刻。不管是民法实务环节的案例教学,还是庭审环节的现场观摩,都使同学们感受到生活秩序之重,现实矛盾之繁,探实求真之美,也让同学们亲眼目睹到当代人民法官的博学与风采。
“人民法庭进课堂”活动是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近年推行的以理论与实践融合为导向的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一个初步探索。学院将会以此抓手,推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与学生培养的协调联动,持续变革教学模式,拓展课堂空间,紧密书本理论、真实案例与社会现实的联系,把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内容统一起来,使学生的理论素养在持续全面的教学改革中与社会生活实践真正结合,从而使学生个体内在精神拥有真正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