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学风校风,规范全日制本科生实践成果管理,保障实践教学水平,提升实践成果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范围及比例(一)检测实践成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报告及其他。其中毕业设计(论文)不含附录部分(外文资料与中文翻译、任务书、开题报告等)。(二)毕业设计(论文)和社会实践报告实行全员检测(含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
二、工作组织管理(一)教务处总体负责检测系统的管理,学院具体负责实施。社会实践成果复制比检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二)学生通过自己的账号在管理系统中自行上传相关材料,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实践成果的复制比检测与管理工作。(三)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在检测完成并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毕业答辩。(四)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应在答辩前 1 周内完成。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导致检测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答辩资格,成绩计为不及格。其他实践成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导致检测未完成的,视为缺考,成绩计为不及格。(五)学院教学院长(主任)应督促检测工作进程,及时解决检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随时检查实践成果检测工作进度和检测结果。
三、工作流程(一)教务处发布检测工作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和检测学生范围并分配检测数量。(二)学院子账号管理员确认指导教师和受检学生信息。(三)学院确定本学院学生实践成果电子文档上传具体时间并公告至每位受检学生,督促检测进程。(四)受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文档,格式为 WORD文档,字数不超过 8 万。1、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直接在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文档内容包括: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论文中整页的数据表- 3-格或图片应放在附录中,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名称”。2、社会实践报告成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提交到检测系统。其他实践成果由学生提交到学院,学院子账号管理员统一提交到检测系统。电子文档内容包括正文,文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_实践成果名称”(实践成果名称应为培养方案中的实践环节名称)。(五)学院在答辩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答辩评委小组;其他实践成果检测结果在成绩录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成绩评定教师。(六)答辩评委小组和其他实践环节成绩评定教师应根据本办法的处理办法进行成绩评定。(七)学院应将《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按要求归档。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单装入成果袋,社会实践及其他成果检测报告单随学生的实践成果一起存档。(八)社会实践及其他成果的检测完成后,负责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检测结论。需要重修的,按照学校规定进行重修。
四、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 处理办法R≥30% 成绩评定为不及格(二)社会实践报告及其他检测结果 处理办法— 4 —R≥30% 成绩不得评为优秀等级R≥50% 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注:R 为总文字复制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工作要求(一)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部门专业特点,在学校管理办法框架内,制定检测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和处理办法等,处理办法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二)学生提交的用于检测的实践成果电子文档必须与本人实际纸质版本成果一致,否则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和答辩成绩)或实践环节的成绩。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进行随机抽查对比。(三)所有学生和管理人员不得上传他人论文,并须对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管理账号不得公开给学生,严禁单位或个人向他人收费检测。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