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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论坛(六):新形势下刑事诉讼庭审程序的适用与思考

作者:时间:2015-12-08


为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123日下午,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邀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中强,在龙子湖校区第四报告厅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新形势下刑事诉讼庭审程序的适用与思考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李伟主持。

  首先,张中强院长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结合自己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当时震惊全国的几起大案,与大家分享了自己从事司法工作三十多年来的经验、感受与看法。他指出,为确保侦查、审查、起诉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庭审是审判的决定性环节,必须使其实质化。近年来冤假错案平反昭雪的频频报道,更推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随后,张院长以实际案例为主题,从三个方面着手,通过深入讲解和播放法庭现场视频,为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一是对我国庭审程序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进行了介绍;二是对我国现行庭审程序的适用情况进行了反思;三是对新形势下庭审程序的改革进行了展望与思考。他认为,改革应注重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完善证人、鉴证人出庭制度,完善辩护制度,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实现庭审的实质化。

作为一个司法战线上的老兵,张院长认为: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且任重道远。他对当代大学生寄予厚望,希望同学们将来不论是从事律师、检察官还是其他司法工作,都要围绕法庭审判进行,真正地做到“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诉讼制度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更要为司法制度改革做出贡献,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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