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帮助大一新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11月30日下午,我院在综合实验楼二楼210教室举办了题为《解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刘丽霞主讲。辅导员老师周蕊静和2020级全体新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刘书记讲解了宗教的起源、宗教的本质,科学回答了如何正确认识宗教及处理宗教问题;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从“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四个方面详细地阐述了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政策;特别强调了教育宗教与相分离的原则和校园“四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严禁在学校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同时,刘书记还强调了党员和团员不能信教,以及党员和团员不能信教的原因。最后,刘书记还讲到了我国的民族政策。刘书记谈到:各民族团结稳定是民族工作的基本前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只要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心共筑中国梦,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上就能够无坚不摧、无往不胜。
整场讲座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语言生动,重点突出,深入浅出,在引导广大学生科学、理性认识宗教,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将更加认真遵守关于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本领,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