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
二、接收调剂专业
035101 法律(非法学),调剂名额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035102 法律(法学),调剂名额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三、申请调剂条件
(一)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要求: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035101 法律(非法学):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35102法律(法学)
具体实际第一志愿专业范围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四)对申请我院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初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以上调剂条件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四、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工作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2026年4月8日0时学校开通研招网“全国调剂服务系统”,第一轮调剂开放时间为4月8日0时-12时。
(二)考生须在调剂开放时间内登录“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三)学院在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全国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四)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系统设定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复试,超时没有确认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线下
(二)复试时间
申请调剂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民法学》
面试:英语水平测试、专业面试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民法学》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英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英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计算规则
考生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复试各科目满分总计)×10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4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60%+复试成绩×40%
七、拟录取程序
学院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后,在“全国调剂服务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超时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其他事宜
(一)我院所有接收调剂专业的相关信息以“全国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