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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院标、院训征集启事

作者:时间:2011-05-18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院标、院训征集启事

 

20046月学校人文社科部更名为社会科学部,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法学系,与社科部合署办公。20092月,学校独立设置法学院,现设有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以本科教育为主。经过7年来的建设与发展,如今的法学院特色鲜明,充满生机与活力。为更好地体现学院特色,凝练学院精神,增强学院凝聚力,塑造学院良好形象,学院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院标、院训征集活动。

 一、征集要求

(一)院标的基本要求

1、内涵要求

1 院标的设计应体现法学院意气风发、积极进取的风格与特点(法学院基本情况见附件一)。

2 院标设计应主旨鲜明,寓意深刻,简洁庄重,构思新颖,易于辨识,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较强,不与兄弟院校雷同。

2、形式要求

1 图案和色彩的搭配庄重典雅、视觉冲击力、标志性强。

2 院标图案和色彩应反映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校背景。

3 作品应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并要用文字说明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所代表的含义。

4 作品应有较强的延展性,便于制作,易于在各种媒体、印刷品和其他载体上应用,避免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

5 作品打印为A4幅面,分辨率不低于350dpi,文件格式jpg psd;作品也可手绘,但必须工整绘于A4纸上。

6 院标中所用中文请用简体字,亦可用中、英文对照。学院名称的英文标准拼写为Law School

7 作品请附12页(400800字)左右创意说明,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二)院训的理念要求

秉承自强不息、情系水利的华水精神,体现法学院兼收并蓄、开放创新、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院特色,展现学院的精神风貌,内涵高尚深刻,特色鲜明,激励人心,注重前瞻性、时代性,语言简洁明了,规范隽永,对仗工整,琅琅上口。院训建议稿文字不超过12个字,要对其含义做出明确解释。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

 三、征集时间

2011516日起至2011616

 四、奖励办法

由法学院组织师生及外聘专家进行评审,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评选结果。

院标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励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励奖金400元;三等奖2名,奖励奖金200元,纪念奖若干名,有精美礼品。所有获奖者均获得由法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

院训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励奖金500元;二等奖2名,奖励奖金200元;纪念奖若干名,有精美礼品。所有获奖者均获得由法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

 五、作品递交

1、设计方案须用A4纸打印,并附标志图形、字体、色标、文字说明等,并发送作品电子档至邮箱faxueyuan@ncwu.edu.cn请注明“院标征集”或者“院训征集”字样。

2、投稿者须将“打印稿件”和“院标(训)征集报名表”于征集截止日期前递交给联系人,并注明作者详细信息(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并由本人在原创声明栏签字。“院标(训)征集报名表”见附件二、三。

联系人:刘术永 老师   

联系电话:69127625    13598079880

办公地点: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花园校区4号楼4205房间)。

法学院网站:http://www3.ncwu.edu.cn/zfx/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院标相同或者近似。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其他兄弟院校院标,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有损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递交作品概不退还。征集方具有修改权以及全部实际应用权。

附件一:法学院发展简史.doc

附件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院标征集报名表.doc

附件三: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院训征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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