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责和功能,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录用原则,结合下一阶段学生工作发展需要,在我院范围内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公开答辩、综合考察、民主投票,由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讨论,拟定第十届主席团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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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学号 |
职务 |
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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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闯 |
201116509 |
分团委常务副书记 |
郑立宇 |
201116420 |
分团委副书记 |
王 坪 |
201218003 |
分团委副书记 |
学生会 |
于 跃 |
201116402 |
学生会主席 |
强 敏 |
201116730 |
学生会常务副主席 |
苗 鹏 |
201116320 |
学生会副主席 |
胡智昂 |
201217918 |
学生会副主席 |
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