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网址:http://www5.ncwu.edu.cn/contents/2678/80591.html
各学院及2012级相关学生:
根据相关文件,通过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考核,现将2012级本科学生申请修读第二学位资格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请查看教务系统——教务动态)。公示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14日,在此期间,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6月14日前反馈到所报二学位所属学院,由二学位学院汇总报教务科(行政楼111房间)。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修读第二学位的专业与主修专业须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学生在校期间限修读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期间不得调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最终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结果按交费结果为准上报。
通过二学位各项审核的学生于2013年6月20日到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并于6月14日前在学校办理的建行卡中存足本次需交学费(水工、工程管理:3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800元;英语:28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2760元;法学:2800元),二学位专业学费分两次交清,逾期不领取通知书或卡中余额不足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第二学位。
若第二学位专业修读学生人数少于30人,学校将不再开设此专业二学位,相关学生需和第二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二学位专业的开设情况。6月17日~21日,学校财务将从确认修读第二学位学生的建行卡中扣取学费,并给学生开据收据。确认修读二学位且扣费成功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退学,如果由于客观原因需要退学,需本人书面申请,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二学位退学通知单,教务处主管处长在通知单签字后,学生可放弃修读二学位。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开始前,学生可以持退学通知单及收费票据到财务处办理退费相关手续,教学安排开始后提出退学的将不退任何费用。
2012级本科学生申请修读法学第二学位名单.doc
教务处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