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申请2012级法学二学位名单公示及缴费安排

作者:时间:2013-05-29

 

教务处通知网址:http://www5.ncwu.edu.cn/contents/2678/80591.html

各学院及2012级相关学生:

根据相关文件,通过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考核,现将2012级本科学生申请修读第二学位资格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请查看教务系统——教务动态)。公示时间:2013529日至2013614日,在此期间,有异议的,请于2013614日前反馈到所报二学位所属学院,由二学位学院汇总报教务科(行政楼111房间)。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修读第二学位的专业与主修专业须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学生在校期间限修读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期间不得调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最终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结果按交费结果为准上报。

通过二学位各项审核的学生于2013620日到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并614日前在学校办理的建行卡中存足本次需交学费(水工、工程管理:3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800元;英语:28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2760元;法学:2800),二学位专业学费分两次交清,逾期不领取通知书或卡中余额不足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第二学位。

若第二学位专业修读学生人数少于30人,学校将不再开设此专业二学位,相关学生需和第二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二学位专业的开设情况。617日~21日,学校财务将从确认修读第二学位学生的建行卡中扣取学费,并给学生开据收据。确认修读二学位且扣费成功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退学,如果由于客观原因需要退学,需本人书面申请,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二学位退学通知单,教务处主管处长在通知单签字后,学生可放弃修读二学位。第一学期教学安排开始前,学生可以持退学通知单及收费票据到财务处办理退费相关手续,教学安排开始后提出退学的将不退任何费用。

2012级本科学生申请修读法学第二学位名单.doc

                                       教务处

                                  20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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