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全与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遵循“不漏事项、不留死角”和“部署、落实、督办紧密结合”的原则,对我院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和有关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卫生环境状况予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并进行彻底整治,为我院师生提供的良好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办公室、教研室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除。重点检查行政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教研室、教师工作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各位院领导办公室等桌椅、灯具、电源、插座、门窗、网线、教学资料、图书文件、空调、窗帘、烧水壶、水暖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人:院领导及各办公室成员)
(二)教室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教室桌椅、灯具、电扇、电源、插座、门窗、教学设备、窗帘、墙面、教学楼内卫生间、水暖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人:吴礼明)
(三)实验室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按学校设备处的通知要求进行,重点检查实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实验场地、制度上墙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室内卫生环境状况。(责任人:张礼萍)
(四)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及环境状况排查。重点检查宿舍门窗、桌椅、床铺、电器、电源、插座、电线网线、水暖、电扇、贵重物品保管、楼道、防盗网、卫生间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环境状况。(责任人:冯飞䶮)
(五)学生文明安全教育。主要负责对我院全体学生进行文明安全教育,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责任人:冯飞䶮)
三、工作要求
(一)以上所列责任人为责任区域安全和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责任区域的安全排查、环境治理工作的落实。
各责任人本周四(12月17日)之前排查整治完毕。学院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于周四下午下班之前到各责任区域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8日下午综合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检查,18日以后接受学校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与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饶明奇
副组长:李伟
成员:冯飞䶮、王国永、吴礼明、李先广、张礼萍
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本责任区内的综合整治工作。
奖惩措施。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等使用人要认真排查和整治,不能拖学院和学校的后腿,检查结果将与年终考核、精神文明奖发放等挂钩。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