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的方针,2009年10月23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第四报告厅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行政负责人及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各单位指定法律事务承办人参加的法律事务培训会。
这次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刘淑琴主持,共有四项议题:校长办公室丁立杰主任传达学习有关依法治校的文件;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法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王华杰教授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进行说明和解释;法学院王彩云老师讲解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刘淑琴副书记作总结讲话。
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王华杰教授结合有关法律和我校实际,从提高法律意识,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角度,系统解读了制定“两个管理办法”必要性与现实性、“两个管理办法”起草审议的过程、制定“两个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两个管理办法”的主要制度创建以及“两个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
我院王彩云老师从合同订立的原则、订立主体、订立形式及订立内容等几个方面,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对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刘淑琴副书记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校的含义及重要性,依法治校是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是高校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高校应对新形势要求,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由之路,是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具体体现;二要认清目前依法治校存在的主要问题;三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进一步增强档案意识,进一步吃透精神,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