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法学院召开了《基于OBE的专业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指导意见》专题研讨会,万钧副院长主持,王华杰院长、张胜前书记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认真学习了《基于OBE的专业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指导意见》,并围绕评价内容进行交流和讨论,认为这种专业内部质量监控和外部评价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学专业进行质量监控是更为科学、合理的。
大家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推进“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教学理念的落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最大程度保证教育目标与教育结果的一致性。学院要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制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性评价及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