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贯彻教育部关于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精神,4月29日上午法学院党委在221会议室召开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专题研讨会。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张胜前主持,院长王华杰,院党委副书记刘丽霞,副院长周海岭、万钧参加会议。
会上,张胜前书记领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出《总体方案》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体教职工要深刻领会文件思想精髓,准确把握改革核心要义,完善立德树人机制体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王华杰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落实《总体方案》既是贯彻上级部门要求,又是学校发展、学院发展的内在需求,王院长要求全体教师一是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二是要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树牢教师教书育人第一职责,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回归教育本心、初心,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三是对学生的培养要全面,遵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主流价值观避免分数导向。
最后,张胜前书记做出总结发言。张书记认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是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总体方案》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是指导当前及今后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系到学校的每一位师生,全体师生要深刻认识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教育评价改革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