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高校助学贷款?
高校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就读高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6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贷款期限利率如何确定?
按学制+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公布调整一次。
4.就读期间是否需要偿还利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须在高校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申请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在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5.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于每年的12月20日,及贷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偿还利息,遇节假日不顺延。贷款本金于贷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即贷款本金到期日) 一次性偿还。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在读期间的财政贴息,但贷款期限不延长,贷款本金到期日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