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凯璇,法学院2019级学生,担任2019199班团支书。
她来自一个普通的家庭,自幼父母外出务工,纵使生活有诸多不易,但她勤奋好学
、
自强不息
,从不轻言放弃,
不断将成长路上的艰辛化为前进的动力。思想上,她锐意进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工作上,
她
脚踏实地、求实创新,作为团支书带领班级斩获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共7项。学习上,
她
勤奋刻苦,勤学苦练,连续三年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
课余时间
,她积极向上
,
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积极参加
勤工
俭
学
,
同时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法治宣讲与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工作,
三
次获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乡,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