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俊利,女,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行政法、水法。河南省社科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研究中心”负责人。主要学术成果:独著论文分别获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贰等奖、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贰等奖和叁等奖;撰写的著作获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叁等奖(主编),参编的著作获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贰等奖2次(副主编)。辅导学生获省第十四届“挑战杯”特等奖,获河南省第十四届“挑战杯”优秀指导教师。主持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等省部级项目5项,主持厅级项目10多项;参与国家社科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多项;出版著作4部,其中主编1部,副主编2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