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基地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学研究生“实习法官助理课程”合作共建签约 仪式顺利举行

作者:葛海燕时间:2020-09-13

2020年9月11日上午,我院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学研究生“实习法官助理课程项目”合作共建签约仪式。仪式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由郑州中院政治部副主任丁岩主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高延安主任、组织人事处吴峰处长以及各业务庭庭长王华杰院长、张胜前书记、万钧副院长、周海岭副院长及刘艳珍、李金龙、费先梅等老师代表和实习研究生等一起出席签约仪式。


   在共建签约仪式前,郑州市中院党组书记、李志增院长和王华杰院长、张胜前书记进行了亲切交谈,李院长对双方长期合作共建寄以厚望。

签约仪式伊始,郑州市中院政治部高延安主任简要介绍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及司法改革创新模式。高主任强调,郑州市中院始终坚持将案件质量和人才培养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此次创新深度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要求的具体体现。郑州中院在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后,在我院2015级本科生在中院实习实训的良好基础上,本着合作共建、互惠共赢的原则,欢迎华水法学院法学专业优秀在校研究生到中院进行法律实务的实践学习,深入审判业务部门开展实习法官助理课程项目合作共建。希望通过合作,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培养应用型、创新性、复合型法律人才。


我院党委书记张胜前首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各位领导表示感谢,感谢郑州中院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张书记介绍,我院高度重视多元互动的实践教学,取得了优异的依法治校成绩和骄人的社会法律服务口碑。本次我院借着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授牌我院为中部六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的东风、在全省率先与郑州市中院进行“实习法官助理课程”项目深度合作,为破解改革难题迈出了新的步伐,进一步尝试可借鉴、可复制的司法改革成果进行了有益探索。


   

   随后,王华杰院长和高延安书记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并共同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双方座谈过程中,王华杰院长介绍了华水法学的发展历史,重点介绍了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专业培训等基本情况。希望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实现高校法学教育法院实务部门的高度融合,我们不仅要走出去,同时也要请进来,共同搭建理论与实务平台,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大力提升合作效果,努力实现双赢发展

万钧副院长对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着重强调现在高校逐步推行“以产出为导向的教育”(OBE)教学评价制度,要求教师在讲课时要给学生讲到每个知识点在以后再实务部门或者在其他工作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可能会发挥什么样的效果,法学实践教学对师生的意义越来越重大。对老师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把理论知识和实践深度相结合。我们老师分批利用寒暑假到业务部门进行实习,某些疑难案件有一个深度的跟踪,然后共同进行案例研究,编写案例教学库。

教师代表刘艳珍老师指出,法官是法律的守护神,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一个光荣而神圣的职业,人们经常用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睿智果断、兢兢业业等词语来形容新时代法官的良好形象。在法学院举办的众多讲座中,法官讲座尤其是法官庭审是学生最喜欢的讲座之一。希望中院法官能够带上真实生动的案例多多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展现中国法治的进步和美好;希望法官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严格要求实习学生,不仅教他们做事,也教育他们做人。对于实习学生,刘老师强调,第一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行为上要严格要求自己;二要注重自己的双重身份,树立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和华水法学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签约仪式后,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青少年保护等,与郑州中院少审庭、环资庭进一步开展法学理论与实务等商定进一步合作。


   最后,双方希望通过院校合作、促进司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转化,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合作新格局,建立具体化、实质化与常态化的合作新机制。签约仪式结束后,中院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部门直接对接我院本次参与实习法官助理项目的黄腾龙等五位研究生同学,高效办理相关手续,立即投入上岗工作。

 

  新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9yrlWZ_c_cNN8WRB4E_sQ




热门标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学研究生“实习法官助理课程”合作共建签约 仪式顺利举行

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