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历史档案材料征集公告
尊敬的海内外校友、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各界人士:
从北京水利学校到今天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伴随着新中国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学校三次搬迁,四易校址:北京、岳城、邯郸、郑州,一路走来,风雨兼程,自强不息,团结奋进。华水人薪火相承,弦歌不辍,向社会输送了近15万多名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共和国的水利水电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已发展成为具有博士授权,以水利电力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法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大学。
为丰富学校馆藏档案,忠实记载学校历史,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更好地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提供可靠的档案文献信息支撑,学校本着尊重历史、传承未来的理念,现特向广大海内外校友、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学校历史档案材料。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在学校各个时期的教学、科研、招生、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表、照片、录像、实物等形式和载体记录的历史档案资料。
(一)资料类
1.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等;
2.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3.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报刊、笔记、文稿、信函等。
(二)照片类
1.反映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
2.反映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照片;
3.各个时期特别是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
4.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
5.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的照片;
6.组织或参与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照片;
7.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的照片。
(三)实物类
1.学校各个时期不同版本的徽章;
2.学校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等;
3.学校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学校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含早期油印本、刻印本);
4.学校教学科研人员获得的校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奖状、奖杯、奖牌、证书及相关实物,如论文、项目评审书等;
5.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6.上级领导的题字、题词等;
7.历届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
8.其他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文化体育生活等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二、征集方式
档案材料征集采用捐赠、代管等形式。
(一)凡向学校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学校所有,捐赠人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性使用用意见,学校尊重和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二)对确有保存价值、所有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可以征得所有者同意,以复制件或者代管原件形式征集。
三、收集方式
(一)直接送交。档案资料所有者可以直接将档案资料送交学校。
(二)学校领取。档案资料不便寄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便直接送交的,档案资料所有者可以电话联系学校工作人员,学校将派人登门领取。
(三)信函邮寄。档案资料所有者可以按本公告提供的邮寄地址和收件人投寄。邮寄时请注明寄件人或者档案所有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是否捐赠,以及其它特殊保管要求,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校史资料”字样。电子文档史料可以直接发至本公告提供的电子信箱。
四、征集时间
本次集中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集中征集时间过后,档案资料所有者可以随时与学校联系征集事宜。
五、征集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行政楼419房间
联 系 人:张清年、董延延、张丛
联系电话:0371-69127255、69127609、69127256
E-mail:dag@ncwu.edu.cn
学校将向捐赠档案资料和文物的校友、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捐赠珍贵物品的,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物质感谢。
特此公告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13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