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产业职工精神文明条例

发布时间:2011-09-06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政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二、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纪律。
三、坚定企业信念,增进企业文化意识,加强个人文化素质。
四、仪表端庄,穿戴整洁,语言文明,注意个人形象。
五、文明上班,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加强团结,互相尊重,创建和谐氛围,营造美好的工作环境。
六、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学校、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
七、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工作作风,坚持原则,不收受礼物,不大吃大喝,不索贿受贿。
八、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职工、做文明市民。
九、不浏览黄色和不健康的网页,不传播、发送不健康和带有恶意攻击、损害名义的言论和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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