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办职责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办职责
部门名称 查看职责
招生办公室

1.编制全日制本科生年度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招生录取方案。

2.全日制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3.招生录取数据的汇总、统计、校核以及生源分布和质量评估工作,并形成年度招生工作分析报告。

4.负责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整理未报到考生名单和复查清退考生档案,并按规定进行退档;负责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手续的办理。

6.负责招生文件、图片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遵守招生工作中的保密纪律。

7.负责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8.负责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安排部署,起草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

2.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上下协调和督办等;有关工作会议的准备、通知和会议记录;日常接待、考勤、假期值班安排等有关行政工作。

3.负责本部门公文的收发、登记、处理、归档、管理工作;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方面的管理工作;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使用登记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经费和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登记工作。

6.负责招生信息网和招办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7.负责学生高考档案的打印、移交及电子档案的保存归档工作。

8.负责办公室和招生咨询、录取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学生助理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招生管理科

1.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招生政策、规章和决议决定,负责草拟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文件及资料汇编并具体实施。

2.创新招生模式,优化各录取批次的结构,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3.编拟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将学校研究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负责拟定招生章程,将学校审定的招生章程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来源计划,具体向招生省份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收费标准和招生章程等相关材料。

6.负责拟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提前做好招生录取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录取过程的具体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高质量完成招生计划。

7.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核准;录取信息的核实、整理、保管和发布;整理分专业新生名单和新生电子档案,并分发至学校有关部门;招生信息统计上报及业务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复查工作,及时汇总新生的报到情况,整理未报到考生和复查清退考生档案,并按规定进行退档;负责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手续的办理。

9.负责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招生信息咨询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招生政策、规章和决议决定,负责草拟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具体实施。

2.负责拟定年度招生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总结和分析招生宣传工作,创新招生宣传方式,运用新媒体进行招生宣传,提高招生宣传效果。

3.负责拟定、制作招生宣传材料。

4.负责招生宣传媒介的甄选,落实宣传的内容、时间、版位、价格等,招生宣传人员的选派和培训等招生宣传的具体实施工作。

5.负责具体组织电话、网络咨询和省内外现场咨询等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6.负责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快讯”、“历年统计”、“院系专业”、“在线咨询”等栏目及新媒体平台内容的更新工作。

7.负责生源基地建设。

8.负责做好招生录取数据的汇总、统计、校核以及生源分布和质量评估工作,形成年度招生工作分析报告;

9.负责与学校其他部门的数据对接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工作动态等各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