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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暨录取实施方案


    2023年04月30日 16:04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促就业”工作部署,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缓解就业压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和安排,我校今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含录取实施方案)。

    第一条 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以下简称学校),部标代码 10078。学校是一所以水利水电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管、农、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 号(花园校区),邮编:450045;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 136 号(龙子湖校区),邮编:450046;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 236 号(江淮校区),邮编464200。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081303),隶属于我校材料学院,学制二年,全日制学习,计划30人。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面向全国招生。入学地点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特色:本专业是为了满足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及循环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迫切需求,立足固体废弃物利用技术,主要研究建筑、矿山、冶金等行业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形成以绿色建材、功能材料等为主的特色鲜明的专业。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掌握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领域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具有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自主学习、实践和国际交流能力,在环保、化工、资源、能源及相关等领域从事技术开发、生产运行及技术管理、工程设计、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2、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081303),学科门类为工学(08),本科专业类为化工与制药类(0813)。与该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本科专业或与该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学生可以报考。

    第四条 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1、组织领导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有关问题由招生办公室总协调,校纪委、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专业所属学院参与实施。

    2、宣传与报名(责任单位:招生办公室)

    (1)申报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录取办法。

    4月30日前,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向河南省教育厅申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实施方案。

    招生办公室4月30日前制定出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办法。经批准后在“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https://exwzs.chsi.com.cn/)”上发布公示。

    (2)发布招生信息。

    4月30日前,招生办公室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网发布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等有关信息。

    (3)接收考生报名。

    5月1日—5月31日招生办公室接收考生报名信息。

    申请人请登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网(http://www2.ncwu.edu.cn/zhaoshengwang/),下载并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将报名表PDF电子版及其他报名材料拍照后,于5月31日18:00前发至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hbsyzs@ncwu.edu.cn),文件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姓名”。过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由考生通过邮局EMS于5月31日18:00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招生办公室。仅接收邮政快递EMS,不接收其它快递公司邮件。

    请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一份。签字按指纹。

    ②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③考生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证书,应提供毕业学校证明原件)。

    ④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往届毕业生在人事档案所在地开具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

    ⑤考生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

    (4)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校2023年第二学位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公示。

    6月5日前完成考试资格审查。

    (5)公布考生名单。6月10日前,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6)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河南省考试院确定并通知。

    3、命题与考试(责任单位:教务处)

    考试形式为现场笔试,考试日期为6月20日。考试安排会提前在网上公布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提醒。由教务处负责试题的命制、考场安排、监考人员、改卷及成绩登记等考务工作。

    上午9:00-10:00,科目(1)英语。可参考国家英语四、六级复习资料。

    下午14:00-15:30,科目(2)数学。可参考教材《微积分》(第5版,赵树嫄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录取、信息采集与备案(责任单位:招生办公室)

    6月25日前,根据考生资格审核情况和考试成绩完成录取工作。资格审核合格,按考试成绩排序,拟录取前30名考生。如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科门类为工学考生。

    7月9日前将工作报告及拟录取考生信息电子版(excel 格式,含高校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字段)报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审核(邮箱:linyun@jyt.henan.gov.cn)。审核结束后,各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组织考生到高校属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信息采集工作。

    7月31日前向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和教育部报送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情况。

    5、报到与注册(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和注册工作。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五条 培养与管理

    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招生专业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教学环节实施。

    第六条 毕业和派遣

    1、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第七条 工作纪律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学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校各涉招涉考部门及个人要认真落实“阳光高考”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做好考试招生工作。严禁我校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相关的培训辅导活动,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活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考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第八条其他

    1、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录取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本办法内容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3、本办法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如所列程序及日程有变,另行通知。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626房间

    邮编:450046

    录取咨询电话:0371-65790702

    传真:0371-65577818

    招生网址:http://www2.ncwu.edu.cn/zhaoshengwang/

    电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hszsbgs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579023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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