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64号)等文件精神,为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规范学校办学秩序,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2016年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文锴
 副组长:高京燕 解 伟 苏喜军 马 英
 成员:王笃波 边慧霞 费 昕 刘法贵 鲁智礼
 李发民 黄志全 聂相田 张新中 李 虎
 韩林山 李彦彬 郑志宏 王延荣 陆桂明
 罗 党 魏新强 饶明奇 曹德春 刘建华
 李尚可 葛云飞 李纪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笃波(兼)
 各学院(及联办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院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学院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于9月21日前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复查对象
 2016年录取的普通本、专科、专升本日校新生。
 三、复查时间
 2016年9月3日——2016年10月31日。
 四、复查内容及分工
 (一)基本信息核对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新生本人与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核查。此项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配合。
 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此项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对有户口迁移证的学生,由保卫处负责核查相关信息。
 (二)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英语(或其它语种)、数学入学考试,此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成绩及时转交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核查。对复测成绩与高考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要查明原因、摸清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学院要确保所有新生按时参加考试,对无故旷考的学生由学生处依据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学校组织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具体复测科目及方案由艺术与设计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复测成绩负责。
 (三)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核查
 学校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各类专项计划资格等进行严格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资格造假。此项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政策指导,各学院组织实施。
 (四)身体健康复查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及体检舞弊的学生,要如实写出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建议,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由总务后勤处(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以上复查措施要求新生必须全部参加,有迟到、请假、休学、入伍及其它情况的,相关实施单位要做好记录,并进行重点复查。
 (二)复查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2016年新生资格审查报告(参照附件2)报送招生办公室。学校领导小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的复查情况进行审核。对于无问题的学生,按学籍注册规定予以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存疑学生进行进一步鉴别,可根据工作需要送至司法机关进行鉴定。如需延期入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处理的,由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四)对涉嫌违纪、舞弊、冒名顶替及因为其它原因资格复查确认不合格的新生,要认真调查,弄清事实。领导小组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学校研究决定,做出相应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学校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强化职责,责任到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在资格审查工作中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到位、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复查中不配合、不参加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二)在复查过程中,既要严守政策法规,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并认真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的记录工作,长期保管,以备查验。
 (三)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导师及任课教师等的作用,做到集中复查与平时观察相结合,一旦发现有问题学生及时上报学校。
 (四)嵩山少林武术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新生复查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招生的2016级新生复查工作参照此方案执行,由联办学校负责各项复查工作,并将复查结果报我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龙子湖校区S2—411
 联系人:崔 冰 魏 华
 电子邮箱:zsb888@ncwu.edu.cn
 联系电话:0371-69313770,69313771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任务
 分工表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院(部门)2016年新
 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间要求  | 
   
   
    1  | 
    制订复查方案  | 
    1、成立领导小组; 2、制订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复查工作部署会。  | 
    招生办公室  | 
    9月20日前  | 
   
   
    2  | 
    基本信息核对  | 
    1、对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信息逐一核查; 2、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 3、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  | 
    学生处 保卫处 各学院 联办学校  | 
    9月30日前  | 
   
   
    3  | 
    文化课复测  | 
    1、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复测; 2、改卷及成绩汇总; 3、复测成绩核查。  | 
    教务处 各学院 联办学校  | 
    1、2项:10月15日前;3项:10月20日前。  | 
   
   
    4  | 
    专业科目复测  | 
    1、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复测; 2、改卷及成绩汇总; 3、复测成绩核查。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10月20日前  | 
   
   
    5  | 
    加分资格、 专项计划资格核查  | 
    1、对高考加分资格核查; 2、各类专项计划资格核查。  | 
    招生办公室 各学院 联办学校  | 
    10月15日前  | 
   
   
    6  | 
    身体健康复查  | 
    1、身体健康复查; 2、汇总体检结论。  | 
    总务后勤处 联办学校  | 
    9月30日前  | 
   
   
    7  | 
    复查结论  | 
    1、作出复查结论; 2、进行复查工作总结及上报。  | 
    招生办公室  | 
    10月31日前  |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院(部门)
 201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告
 (模板)
 一、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组织
 三、资格审查范围(专业、层次)
 四、资格审查方法
 五、资格审查结果
 学院2016年共计录取新生 人,实际报到入学 人,未报到 人,参加资格审查 人。
 经审查,学生资格审查通过 人;冒名顶替学生 人;存在问题无法确定,提交学校复查 人(附一览表及详细说明报告,见附件)。其中, 专业报到 人,未报到 人,审查通过 人(将本院所有专业列齐)。
 六、存在其他问题及建议
 七、附件
 1.××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一览表;
 2.××学院提交学校复查学生详细说明报告。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一览表
 
 总计 人。
 除以上人员外,我院其他所有2016年新生均进行了入学资格复查,未发现任何问题。
 时间: 年 月 日
 (注:请在每张表格左上角加盖学院公章)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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