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招生政策、规章和决议决定,负责草拟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文件及资料汇编并具体实施。
2.创新招生模式,优化各录取批次的结构,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3.编拟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将学校研究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负责拟定招生章程,将学校审定的招生章程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来源计划,具体向招生省份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收费标准和招生章程等相关材料。
6.负责拟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提前做好招生录取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录取过程的具体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高质量完成招生计划。
7.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核准;录取信息的核实、整理、保管和发布;整理分专业新生名单和新生电子档案,并分发至学校有关部门;招生信息统计上报及业务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具体做好新生报到复查工作,及时汇总新生的报到情况,整理未报到考生和复查清退考生档案,并按规定进行退档;负责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手续的办理。
9.认真总结和分析学校招生工作,形成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10.负责组织实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11.完成主任或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