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智川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书院成立了“认定工作小组”和各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现将两个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在此期间,如对以上成员名单有异议,请向书院资助秘书王老师反映。
联系电话:16691532935 电子邮箱:wx_ch@126.com
联系地址:智川书院9103办公室
感谢全院师生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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