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20日点击:次
备注:
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事故造成缺考的,应及时补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1.公共课考试经导师、主管院长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以缓考;2.其他课程考试经导师、主管院长同意,可以缓考(研究生院意见栏无需签署意见)。
缓考考生将签字盖章后表格扫描件作为附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发起缓考申请,并关注审核流程进度。
12-研究生课程考试缓考申请表-202311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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