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推荐高水平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加2023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我校将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选论文原则上应为校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因学校正式文件尚未批准,以2023年6月30日研究生院网页“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为准);未参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如学位获得者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符合推荐条件的也可参选;涉密论文和曾参选过2022年省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不得参选。
二、材料报送
(一)电子文档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空白页)。
2.《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3.《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电子文档采用pdf和word两种格式,要求参见附件。各单位于2023年9月18日12:00前将电子文档(文件命名规则见附件1)发至403676662@qq.com,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申请材料。
(二)纸质材料
各培养学院于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2:00前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报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报送参评论文时,只需报送文件规定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除此之外,不再提交其它任何辅助证明材料。
2.推荐表中限填3项代表性成果;各推荐单位要准确核查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