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评价工作实绩,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评优范围
全校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本年度新入职、挂职超过半年,或因病假、事假、产假等原因实际在岗工作未满半年的辅导员,仅需提交工作总结,不参与考核定等及评优。
二、考核内容与依据
考核工作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结合辅导员个人2025年度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三、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单位党委共同实施。各培养单位须成立“研究生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具体考核工作,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五、考核程序
考核包括学生评议、学院考核、学校考核、业绩加分等四个环节。综合成绩=学生评议得分×20%+学院考核得分×30%+学校考核得分×50%+业绩加分。
1.学生评议:由各单位组织所带学生(参与评议学生数不少于学生总数的50%),在规定时间内以无记名形式进行网上评议。
2.学院考核: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及实绩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3.学校考核: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辅导员全年工作量化积分及年度工作考核汇报会现场评分综合评定。
4.业绩加分:包括学生成绩、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三个方面的加分项目。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等次:最终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评优表彰:对综合考评排名前4名的辅导员,授予 “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荣誉称号。
七、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材料:填写完整的《2025年研究生辅导员学院考核表》(附件2)。
2.个人材料:参加考核的辅导员须提交:《2025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表》(附件3);《2025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个人业绩加分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含5分钟以内汇报PPT)。
3.报送截止时间:所有材料请于2026年1月4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统一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综合实验楼北楼415B)。考核汇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doc
附件2 2025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学院考核表.docx
附件3 2025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表.docx
附件4 2025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辅导员考核个人业绩加分表.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