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基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09]61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励实施细则》(研究生处[2009]5号)文件要求,现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奖”, “优秀毕业生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人数分配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2012级2.5年制研究生,评选名额为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学 院 | 思政 | 管经 | 数信 | 合计 |
毕业研究生人数 | 35 | 29 | 10 | 74 |
名 额 | 3 | 3 | 1 | 7 |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上积极向上,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模范执行校规校纪,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自学和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学校奖励,有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5、优先条件:在校期间获得省市级奖励、取得专利、自愿到边远地区就业的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名额为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各学院务必于12月19日下午五点前将推荐名单和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14236研工部办公室,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xg@ncwu.edu.cn。
2、12月22日—-12月24日为研究生处审核公示阶段,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评审条件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生由研究生处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2.对优秀毕业生进行统一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研究生处
2014年12月17日
上一条:研究生证遗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