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在职一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等级划分
1.推免生可评定为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同等学力报考除外)可评定为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
3.第二志愿、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学生可评定为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
4. 2013年录取、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在校三年不需参评,全部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三、评审计算办法
1.推免生排名依据:综合考虑学生本科学习成绩、英语四(六)级成绩、本科综合积分等要素计算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2.统考生排名依据:综合考虑统考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要素计算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具体计算办法。
四、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 |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1 | 水利学院 | 4 | 42 | 70 | 9 |
2 | 资环与环境学院 | 3 | 15 | 17 | 12 |
3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4 | 23 | 19 | 15 |
4 | 机械学院 | 3 | 11 | 6 | 8 |
5 | 电力学院 | 3 | 16 | 15 | 12 |
6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1 | 5 | 4 | 0 |
7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3 | 11 | 15 | 3 |
8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1 | 3 | 3 | 8 |
9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5 | 5 | 7 |
10 |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 0 | 4 | 26 | 2 |
合计 | 23 | 135 | 180 | 76 |
五、评审要求及上报时间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审表》,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根据分配名额,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评名单,在本单位内及单位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10月14日18:00前,各学院将评审确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审批后上报。
4.10月16日,各学院要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审表》(纸质材料)、《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houmin@ncwu.edu.cn。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审表》、《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见附件。
六、咨询、投诉电话
研究生工作部 周老师 0371—6912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