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 奖金额度及名额分配
省分配给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8名,预算金额56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水利 | 资环 | 土木 | 环工 | 电力 | 机械 | 信息 | 管经 | 数学 | 思政 | 合计 | |
人数 | 7 | 3 | 4 | 1 | 4 | 2 | 2 | 2 | 1 | 2 | 28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成绩平均80分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在学制期间内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
四、评审要求及上报时间
1、各学院要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评定。
2、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各学院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推荐、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要事实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
4、2014年10月12日18:00前,各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并上传研究生工作部。10月13-17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后将推荐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月18日,将数据信息报送省资助中心。
5、2014年10月17日,各学院要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用A4打印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用A4打印纸打印一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等评审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见附件。
五、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
4、“评审情况”由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各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6、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咨询、投诉电话
研究生工作部 周老师 0371—69127572
附件3XXXX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