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往届重修生: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龙子湖校区)定于2023年11月30日 14:00-16:00在龙子湖校区进行,考试地点和名单见附件;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花园校区)定于2023年11月30日 14:00-16:00在花园校区进行,考试地点和名单见附件;
3、数值分析考试(龙子湖校区)定于2023年12月2日 10:00-12:00在龙子湖校区进行,考试地点和名单见附件;
4、数值分析考试(花园校区)定于2023年12月2日 10:00-12:00在花园校区进行,考试地点和名单见附件;
5、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
6、往届重修考生,需履行重修申请手续,未履行重修申请手续的,不准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7、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生,需办理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者,不能参加后续补考,需进行重修;
8、重修、缓考等相关手续表格,可在研究生院--资料下载-培养栏目内进行下载,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申请。有特殊情况,反馈给本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汇总后反馈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3级(花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名单(1).xlsx 2023级(龙子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研究考试名单.xlsx 2023级(龙子湖 ) 数值分析考试名单.xlsx 2023级 (花园)数值分析考试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