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请通知已达到学制学习年限,未能毕业同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注:之前已办理过延期申请,且当时申请的延期毕业时间在2023年12月及以后,本次不申请);
2.办理方式,填写延期毕业申请表,学院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统一审核盖章后下发给学院。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ms.ncwu.edu.cn)“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延期毕业”下申请(纸质表格作为附件上传),注意:个人提交申请后请关注审核进度,及时提醒导师和学院审核;
3.延期毕业需办理手续,履行手续后在学信网修改毕业时间,未履行延期毕业手续,学信网毕业时间不更新,将影响后续毕业,请各培养学院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上一条:2022级硕士研究生信息检索(花园和龙子湖)考试安排
下一条:关于研究生第四学期中期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