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学期关于中特和自然辨证法概论课程的缓考、补考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04日点击:

各位缓考及补考考生: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理论与实践研究(龙子湖校区)定于2023年5月6日13:30-15:30在龙子湖校区进行,考试地点综合北楼研究生院404A;

2、自然辨证法概论考试(龙子湖校区)定于2023年5月6日16:00-18:00在龙子湖校区进行,考试地点综合北楼研究生院404A;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理论与实践研究(花园校区)定于2023年5月6日13:30-15:30在花园校区进行,考试地点5406;

4、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考场及座次安排见附件;

5、往届重修考生,需履行重修申请手续,未履行重修申请手续的,不准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6、获得缓考和补考资格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生,不能参加后续缓补考,需进行重修;

7、尚未履行补考手续的学生,务必提前三天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补考手续,否则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和自然辩证法缓补考(龙子湖校区).xlsx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补考(花园校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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