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缓考及补考考生: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理论与实践研究(龙子湖校区)定于2023年5月6日13:30-15:30在龙子湖校区进行,考试地点综合北楼研究生院404A;
2、自然辨证法概论考试(龙子湖校区)定于2023年5月6日16:00-18:00在龙子湖校区进行,考试地点综合北楼研究生院404A;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理论与实践研究(花园校区)定于2023年5月6日13:30-15:30在花园校区进行,考试地点5406;
4、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考场及座次安排见附件;
5、往届重修考生,需履行重修申请手续,未履行重修申请手续的,不准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6、获得缓考和补考资格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生,不能参加后续缓补考,需进行重修;
7、尚未履行补考手续的学生,务必提前三天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补考手续,否则试成绩做无效处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和自然辩证法缓补考(龙子湖校区).xlsx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补考(花园校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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