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教育方针,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2010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三年级研究生。
二、奖学金评定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及奖励比例:
等级 | 额 度(元) | 人数 |
一等 | 1500 | 3 |
二等 | 900 | 8 |
三等 | 450 | 17 |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获得者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积极向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主动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须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研究生学术论坛获奖论文)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
(1)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的,在延长学习期间不予评定奖学金。
(2)在校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3)研究生课程尚有未通过课程的,本年度补修仍未通过的,不参与奖学金评定。
(4)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应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5)经落实长期不在校者,未经批准不参加学校和研究生处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形势报告会、各类重要仪式与典礼、观看重要的演出或比赛者,不得参评一等奖学金。
(6)研究生如因违纪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的,取消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1、二等以上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提供书面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已出版的相应刊物或收录证明)及刊载文章的全文复印件,并注明期刊类型于11月25日前交研究生处14232办公室。
2、由研究生处负责老师、骨干计划研究生干部共同组成评奖组组织评审,提出初选名单
3、初选结果公布后3日内,对结果有异议者向研究生处提交纸质申请。
4、经评奖组核实后,公布最终结果。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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