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18【8】号文件规定,现就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7级所有硕士研究生;
2、2016级及以前因休学等原因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工作安排及要求
1、硕士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学院统一布置,以学科为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正高级职称专家担任,导师可作为考核专家小组成员,但不能担任组长。
2、本次中期考核于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6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拟定并通知研究生。
3、请2017级硕士生于考核前下载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署意见后,交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4、中期考核要求公开进行。在中期考核前一周,各培养学院应将考核的时间地点和考核分组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考核信息。为加强对中期考核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研究生院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进行督导抽查。
5、研究生导师要认真了解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并写出评语,提出是否通过考核的意见。
6、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要逐个进行评议,并按合格、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出考核处理决定,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存档。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