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培养学院、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及导师:
为充分发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作用,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5〕63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启动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获得创新基金的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包括延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要求
1、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支撑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所结合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及立项书(项目下达通知);
(2)获得创新基金以来发表的论文(封皮、目录、全文、检索证明等)复印件;
(3)获得创新基金以来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相当于完成SCI/EI论文的科研成果(包括获奖、著作、专利等)复印件;
2、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研究生教育指导组对博士生取得的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性的进行审核。由导师和各博士培养学院给出具体考核意见。
3、通过考核的三年级以前的博士研究生自动获得下一年级博士创新基金。
请各博士培养学院将《年度考核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及《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各一份,于2023年9月25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保障与评估科(新综合北楼413B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bo@ncwu.edu.cn。
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0371-65667958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5〕63号).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4《关于公布2023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名单的通知》(华水政〔2022〕196 号).pdf
研究生院
2023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