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统筹做好2026年暑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安全稳定及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研究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有序,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与返校时间
放假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8月28日;
返校时间:8月29日—30日报到注册,8月31日正式上课。
二、假期前安全教育
请各学院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有实效的研究生安全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与出行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传销、防极端天气等教育,引导学生选择正规交通方式,不乘坐“黑车”,不前往危险水域,注意运动安全。
2.消防与宿舍安全:严禁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离校前切断电源,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对宿舍区开展一次消防、电气及治安隐患排查。手提电脑、照相机、现金、饰品等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或妥善存放,不得留置宿舍。
3.网络与电信诈骗防范:教育学生增强网络素养,警惕不明链接、网络兼职、虚假招聘、诱导转账等风险,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避免因贪利而误入诈骗陷阱。
4.意识形态与舆情安全:引导研究生理性表达观点,文明上网,自觉防范涉政涉稳事件发生,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三、暑期留校学生管理
(一)规范离校留校管理,动态掌握研究生情况
1. 留校审批与信息报送
研究生因科研确需留校的,须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并签署《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含承诺书)》(附件1)。各学院须制定留校管理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并于7月7日12:00前将工作方案及《暑假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加盖公章生成PDF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 留校期间行为规范
留校研究生须严格遵守宿舍及实验室管理规定,严禁违规用水用电,实验操作须严格按仪器规程进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实验仪器,不得从事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
3. 导师职责与动态联络
导师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持续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科研进展与在校生活状况。
4. 离校与外出请销假制度
离校返乡、外出调研实习的研究生须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完整报备行程与紧急联系方式,辅导员应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精准掌握学生去向。留校学生临时外出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严禁未经审批以课题组或班级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二)加强人文关怀,精准帮扶重点学生群体
各学院要常态化摸排研究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点关注学业压力大、家庭经济困难、存在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群体,建立专项帮扶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学生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体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学院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三)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
暑期实验室安全风险较高,各学院须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大功率仪器管理,实验过程须有教师或实验员在场指导,严禁在实验室留宿、饮食。暑期开展施工的实验室或场所,施工单位须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学院须安排专人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四、值班安排与材料报送
1.暑期值班制度: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暑期留校研究生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制定暑期值班计划,于7月7日中午12:00前将《值班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安全排查报告:各学院应在放假前集中力量对研究生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防、交通、人员、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安全排查报告(含实验室、宿舍、教研场所等重点区域)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7月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3.应急处理机制:值班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应对,确保假期研究生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防汛与实验室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强化实验室危险品全流程管理。
2.强化宣传教育形式:可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张贴宣传画、推送公众号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提醒,提升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
3.严禁违规组织活动:未经审批不得组织集中实训或聚集性活动,确需组织的,须履行审批手续并报备学校相关部门。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各项研究生管理举措,确保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的暑假。
联系人:贾老师,电话:0371-69127572。
附件: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