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勇担历史使命,奋力书写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认定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26〕74号)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及研究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追求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有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认定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认定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整体呈现出良好的道德素质;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整体位居专业前列;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服务等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引领效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营造温馨和谐的宿舍文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整体精神风貌积极向上;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认定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评选申报工作,要在各培养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中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往年已经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的个人和集体,原则上不再推荐。即往年在各学段已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的个人和集体其中任意一项的,原则上不再推荐此次任意一项荣誉评选。
(二)推荐指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各1项,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优先推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及先进集体。
(三)推荐结果报送
对拟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在全校范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将推荐名单报校党委批准后,按照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和团省委。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将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最终名单。
四、评选奖励
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对评选出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
(一)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制定评选方案,细化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要注重实效,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大学生以先进为标杆、以榜样为力量,练就实干本领、勇担时代重任,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2.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按要求认真填写《XX学院(书院)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信息填报示例表》(见附件1)、《XX学院(书院)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示例表》(见附件2)和《XX学院(书院)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示例表》(见附件3),填表要求详见附件内提示。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开展评选工作,严格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对于出现低级错误的个人和集体,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关学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培养单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相关材料于5月13日17: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414A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附件1—附件4电子版材料及各推荐对象支撑材料请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为《XX学院(书院)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见附件4),加盖培养单位行政公章。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572
材料提交邮箱:hsygb@ncwu.edu.cn
附件1:XX学院(书院)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信息填报示例表.xls
附件2:XX学院(书院)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示例表.xls
附件3:XX学院(书院)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信息填报示例表.xls
附件4:XX学院(书院)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