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6年01月19日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5〕183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依据学校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及研究生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现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工作应聚焦评定标准具体化、评审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透明化,确保修订后的评定细则具备明确的导向性、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须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量化评分标准体系

    1.学业成绩:明确课程成绩的计分方式、计算范围及其在综合评分中的权重。

    2.科研创新:细化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著等)认定标准、等级划分及对应计分规则。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差异,并对共同作者(如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等)成果的贡献度与分值权重予以明确。

    3.竞赛与实践:明确各类学科竞赛、专业实践活动及创新创业项目的认定标准及分值计算办法。

    4.思想品德与社会贡献: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服务、担任学生干部、志愿服务、文体活动获奖等表现纳入综合考评,制定可考察、可记录、可量化的评价要素与计分细则。

    (二)明确评审组织与程序

    1.评审委员会:明确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原则、人员组成(须包含党政负责人、导师代表、学生代表、行政管理人员等)、产生方式及议事规则。

    2.评审流程:明确通知发布、个人申请、资格与材料审核、初步结果公示、复核答辩(如适用)、评审委员会终审决议、最终结果公布等全流程步骤、时间节点与责任主体。

    3.公示与申诉:明确公示渠道(单位官网、公告栏等)、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畅通申诉渠道与处理反馈流程,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三)规范特殊情形认定

    1.明确针对研究生新生(暂无本校学习科研记录)的评定依据,可参考入学考试成绩、复试考核表现等。

    2.明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位研究生在评价指标体系上的差异化及侧重点,体现分类培养要求。

    3.明确对在道德风尚、见义勇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作出重大贡献者的优先推荐、破格申请或加分原则。

    4.明确对存在违反校纪校规、学术不端、科研失信等行为者的处罚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分值、取消当年度参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工作流程

    1.草案起草:各单位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成细则草案起草工作。

    2.意见征询:细则草案须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单位导师、研究生及管理人员的意见。

    3.公示监督:将修改完善后的草案在本单位官网及公共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4.审议报备:评定细则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包括本单位评定细则及修订工作总结)。

    三、其他事宜

    1.本次修订工作须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价值引领、学业激励、促进发展作用。

    2.各单位修订后的细则须与国家、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规定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抵触或存在遗漏。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内容规范严谨、程序公开透明。

    4.请将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hsygb@ncw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026年修订)”。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与事务服务科。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6912757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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