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补办、换发研究生证的有关规定,现开始为丢失、损坏研究生证的学生办理补办、换发手续。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按要求办理。
一、补换发要求
(一)因研究生证遗失、损坏、学籍变动或家庭住址变更等原因导致研究生证不能正常使用者,可申请办理补发或换发研究生证。学生需如实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证补办、换发申请表》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正身免冠照片,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研究生证损坏或学籍发生变动者,必须将原研究生证交回研工部办公室(学院为单位集体注销)办注销后方可换发。
(三)研究生证遗失经补办后又找到原研究生证的,应立即将原证交回研工部办公室办注销,学生本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研究生证。一经发现,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研究生证损坏的情况:学生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研究生证破损、字迹辨认不清及损坏的,可申请换发全套研究生证。换发全套研究生证,需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1寸),费用5元,需同时收回原全套研究生证。
二、补办(换发)时间
需要进行补办、换发研究生证的学生,请于12月17日-12月18日,将需要提交的材料、照片等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将学生提交的材料分类整理并填写研究生证补办、换发信息统计表,于9月19日17点00前由学院统一将纸质统计表及补办证件费用交至研工部(龙子湖校区新实验楼北楼414A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邮箱:hsygb@ncwu.edu.cn,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统一保存,以备审查。研工部将办理好的研究生证发放至各学院,由学院统一发给学生。
三、其他
研究生证系证明学生身份之用,一人一证,对于谎报丢失情况、无故变更有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办理研究生证的学生,一经查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