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2024年追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现将我校追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我校录取的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增加奖励名额和标准
2024年增加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增加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6号)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初评。拟获奖学生排序名单及量化计分排名表,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追加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学 院 |
水利 学院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土木与交通 学院 |
机械 学院 |
电气工程 学院 |
环境与市政工程 学院 |
管理与经济 学院 |
数学与统计 学院 |
信息工程 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外国语 学院 |
法学院 |
艺术学院 |
建筑学院 |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
材料学院 |
电子工程学院 |
能源与动力学院 |
合计 |
名额(人) |
7 |
4 |
5 |
3 |
2 |
3 |
3 |
2 |
3 |
1 |
1 |
1 |
1 |
1 |
2 |
1 |
1 |
1 |
42 |
(四)评审要求及材料上报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11月13日17:00前将《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附支撑材料复印件)、《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原来获奖学生合成一个表格,电子版发至hsygb@ncwu.edu.cn,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414A办公室。
3.11月14日24:00前,各学院将新评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审批后上报。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由学校存档,填写格式须遵循以下要求:
(1)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导师;
(4)“评审情况”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所公章;
(6)“培养单位意见”由研究生院统一到校办加盖学校公章;
(7)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5.咨询联系人
研究生工作部贾纤,电话:0371-69127572。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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