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6)《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5)的文件精神,现就学院制定具体奖学金评审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学院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培养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奖学金评审细则,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制定范围
制定奖学金细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基本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代表等。
2.各学院应依据国家与学校的有关政策及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明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程序和监督机制。同时,各学院要将评审工作与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估相结合,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工作、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科研潜力等因素。
3.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需在本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工作,广泛调研先进经验,征求师生意见,确保细则科学可行。
2.各学院需于9月7日前将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及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hsygb@ncwu.edu.cn,纸质版盖院章送至研究生院414A房间)报送至研工部审核备案。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各学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工部联系沟通。
联系人:贾纤
联系电话:6912757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5).pdf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6).pdf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