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授课教师:
根据整体工作安排,为做好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做好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除2023级研究生),并及时向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通知,发布学期课程计划表;
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义、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任课教师须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在节假日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在每次授课内容的备注栏中注明授课教师姓名。《教师授课计划》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关于教师填写节假日“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节假日放假及调休安排,以国家和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四、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自第二周开始进行正常教学工作(课表发布后,教师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课表管理 下查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的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上学期或假期结课还未录入新系统成绩的课程,系统自8月28日至9月8日开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并将成绩单下载打印、签字后交学院或研究生院存档。
六、研究生休学、复学、导师调整申请等手续需在开学前两周内办理;重修、补考等手续根据上课或考试安排,学生在系统履行申请手续。
七、2023级新生培养课程计划制定,系统选课,外语课程免修申请等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提前做好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库和培养课程计划维护工作。注:新生教材根据发布的教材名目,自行购买、借阅等,学校不统一组织采购。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