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政〔2023〕80号),学校实施海外交换留学生资助项目,以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在我校与部分境外高校签署合作基础上,对2023年秋季国际交换留学生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课程及交换时间
参加国际留学生交换生项目的研究生优先选择和我校签订备忘录的国外高校,本次学校准备集中派出马来西亚理科大学(2023QS排名TOP143)。学习内容包括学位课、学科前沿研究、科研方法等课程和科研实践等。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科研实践的学分,可纳入本人培养计划相应课程及实践学分。项目宣讲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本期国际留学生交换生项目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交换时间为一学期(不低于3个月)。
二、培养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项目适用于正式注册在读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目资助。
(二)参加短期访学项目的研究生课程平均绩点应在3.3以上,申请时应为我校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次选拔优先2022级)。
(三)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学术发展潜力;
(四)能够适应国外独立学习生活。身体、心理健康,无重大疾病或精神病史。
(五)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项目的研究生英语成绩达到四级430分以上或者外语成绩达到所参加项目设定的语言要求;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语、法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90分,德语、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
3.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资助标准
项目费用由学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本人共同承担。学校资助最高标准为:亚洲地区15000元/人/次,亚洲以外地区20000元/人/次。
四、申请流程
1.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2.各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实践能力、出国(境)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课程安排的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并将立项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名方式
拟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境)外学术交流申请表》;
(二)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三)个人获奖证书及学术成果复印件;
(四)所申请项目要求的其它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申请材料,在截止日期前交到研究生院413A办公室,并发送电子文档到yjsypyk@ncw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电 话:0371-65667990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境)外学术交流申请书.pdf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实施办法(试行).pdf 关于2023年秋季研究生国际交换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