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0日点击: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即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二、考核工作流程安排

    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培养过程性考核》一份至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参加培养过程性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二)2023年4月17日-21日,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学生在笔试成绩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也通过后研究生院将通过考核的数据提交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颁发《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免试认定考生需完成线上课程获得免试认定资格。

    (二)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只需参加学校培养过程性考核,取得面试成绩。

     2022-33.pdf 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doc 教育类研究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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