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毕业生成绩单打印与盖章事宜安排如下:
1、原则上成绩单修满学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制作,加盖章后发给学院,未修满学分暂不盖印章,无印章成绩单也是有效可用的;
2、找工作或考学时,对方单位确实专门提出加盖印章要求,请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主任做好审核,避免无需印章者滥用印章;
3、请各学院研究生主任将审核通过的成绩单电子版发给住在新区的老师,委托其在新区家属西便门旁的红儒打印统一打印后联系培养科李老师盖章;
4、其他培养特殊事宜,请及时反馈至培养科处理。
培养科
李老师 张老师
上一条:关于毕业研究生毕业信息采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