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研究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准备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8月25日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授课教师:

    根据我校整体工作安排,学生返校前,所有教学工作按原计划线上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相关授课教师做好教学工作准备。请任课教师提前选定线上教学平台,组建微信群、QQ群等,将上课安排及具体要求提前通知学生,保证线上教学的有序开展。

    现将有关教学组织、补考、教材发放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教学管理及督导工作专班,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确保线上教学的有序开展

    1.在学生返校前,2022年秋季学期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均按既定教学进度开展线上教学,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须学院提出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推迟开课。

    2.培养学院应重视线上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并督促授课教师编写课程的线上教学方案,指导授课教师选择合适的线上教学方式,并将线上教学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1)课程的线上教学方案应包括授课计划(包括进度安排、线上教学平台名称、教学内容、课程考核方式、线上教学与后期课堂教学衔接办法等)。

    (2)线上教学方式包括直播教学和语音+网络答疑+线上研讨两种。原则上学位课程和人数大于5人的专业课程需采用直播教学的授课方式;人数低于5人的专业课程可采用语音+网络答疑+线上研讨的方式进行。无论采取何种授课方式,授课教师均需将学生线上提交的学习资料和直播教学的视频截图作为教学资料存档备查,并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学生推送PPT、作业、论文等教学资料。

    二、培养学院要做好线上课程授课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组织授课教师参加在线授课技术和方法培训,提高教师的线上教学能力。

    2.支持教师开展视频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引进校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通过在线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3.充分发挥各专业教研室、学术团队的作用,组织线上教学研讨会,分享线上授课的经验和教训,研究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的创新。

    三、做好研究生线上学习的管理工作

    1.培养学院要做好授课教师和选课研究生之间的衔接,通过有效方式将课程开课信息、上课时间、线上课程的邀请码、授课教师的联系方式公布给研究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到通知并按时加入到课堂群。

    2.要密切关注研究生在线上课程学习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困难,及时沟通并上报给研究生院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3.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关心,特别是对在疫区的研究生、家中有感染病人的研究生、家中有人在一线抗疫的研究生,对他们要多加关注和关爱,跟进其学习进度和困难。

    4.要详细统计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线上课程学习研究生的名单和原因,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四、学生返校后,做好在线教学与课堂教学的衔接安排

    1.学生返校后,组织授课教师通过测试、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学习质量和效果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学后的教学计划。

    2.对于没有达到要求教学效果的课程,要采用补课的形式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3.授课教师要主动为在疫区而无法参加线上课程教学的研究生补课,尽可能减轻研究生受到的影响。

    五、任课教师工作

    1.制订好课程在线教学方案,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和安排,做好课后线上辅导工作。

    2.积极参加“在线教学培训”,掌握在线教学技能,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

    3.根据研究生上课名单,对参加在线课程学习的研究生进行课程考勤工作。

    4.对身在疫区或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研究生,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供帮助,鼓励学生因地制宜开展自学,待开学返校后以适当形式补课,相关情况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5.创建在线课堂、建立课程QQ、钉钉或微信交流群,通过直播、屏幕分享、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在线教学,并及时留存授课资料备查。

    6.严格把关在线教学内容,确保授课内容导向正确,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不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言论。

    六、其它工作安排

    1.研一新生在完成线上报到后,自第二周(时间待定)开始线上上课(上公共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第一外国语等,课表待发布),其他课程选课及上课待来校报到后另行通知。

    2.补考时间安排,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3.新生教材根据发布的教材名目自行通过购买、借阅等形式准备,学校不统一组织采购。

    4.上学期或假期结课还未录入新系统成绩的课程,系统自9月1日至15日开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

    七、请各学院将本学期拟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和线上教学方案,“授课计划表”“教学大纲”“授课平台名称或QQ、钉钉群号”等,8月28日前,发至lichangming@ncw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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