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以案说纪”学生警示教育——研究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情况通报

    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19日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发挥违纪案例对广大学生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我校研究生违纪情况通报如下:

    1、张某某,男,电力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2021年8月15日,该生无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要求,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当日擅自返校时通过私自获取的遥控器进入校园,未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扫码测温,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于2021年8月19日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华水政〔2021〕141号)。

    2、蔡某,男,建筑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2年3月11日,该生无视学校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未经批准私自出校,夜不归宿,且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于3月13日私自返校,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于2022年4月6日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华水政〔2022〕44号)。

    3、丁某,男,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2年3月16日,该生无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要求,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当晚夜不归宿,且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未经批准私自返校,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于2022年4月6日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华水政〔2022〕44号)。

    4、苟某某,男,电力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2年4月26日,该生未履行请假手续后私自外出,被学院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于2022年5月14日给予该生警告处分(华水政〔2022〕72号)。

    5、周某某,女,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2年4月29日下午,该生未履行请假手续后私自外出,被学院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于2022年5月14日给予该生警告处分(华水政〔2022〕72号)。

    6、彭某某,男,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2022年4月30日,该生未经批准私自离校,且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私自返校,该生占用学校疫情防控资源,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隐患,造成恶劣影响。学校于2022年5月14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2〕72号)。

    7、邱某某,男,水利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2022年4月30日,该生未经批准私自离校,且违反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入校制度,未经批准私自进入校园,被学院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于2022年5月14日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华水政〔2022〕72号)。

    8、闫某某,男,机械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2022年5月1日,该生无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要求,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当天夜不归宿,且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私自返校,该生占用学校疫情防控资源,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隐患,造成恶劣影响。学校于2022年5月14日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华水政〔2022〕72号)。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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