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采购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188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华水政〔2017〕189号),结合信息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信息办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信息办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信息办采购工作,应当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每项采购活动的所有相关环节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
第五条 信息办采购工作,应当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办应当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公开采购相关信息,对采购结果等内容在信息办网站上进行公开,并确保时效,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信息办设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审议本部门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二)检查、监督和指导本部门采购工作。
(三)讨论决定本部门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审定有关项目采购方式。
(五)审批成立具体的项目采购实施小组。
采购实施小组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具体采购相关工作,采购实施小组职责为:
(一)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本采购办法;
(二)组织和实施采购活动;
(三)完成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四)完成采购文件的存档、备案、备查工作。
第七条 信息办针对采购项目组织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负责采购项目的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合规采购方式的评审工作。成员由评审专家及项目采购负责人组成,成员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小组成员的产生办法:
(一)评审小组以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省直库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为依托,一般由高校学科专家、行业技术专家、校内相关专家等几方成员相结合组成;
(二)小组成员需满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熟悉有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招投标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小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评审小组及成员的主要职责与义务有:
(一)履行评审权利、义务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和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办法和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评审意见,并对所给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审过程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涉及过程中的评审、比较、推荐等情况。
(四)小组成员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与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或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会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必须主动提出回避。
第三章 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和程序
第八条 信息办凡使用学校各类资金,在学校范围内进行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如下限额标准的项目,由信息办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采购计划,并按规定程序指导实施小组进行实施。
(一)金额在2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不含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经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由信息办综合科组成采购实施小组负责直接采购;
(二)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不含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应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采购实施小组,采用竞价或比价、比选、函询的方式进行采购并填写采购报告(《采购报告》见附件1),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签订采购合同;
(三)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不含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第九条所列确定采购方式后由采购实施小组组织采购,该采购实施小组由项目采购负责人、评审小组、监督人及辅助工作人员组成;
(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采购《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目录》范围的货物,50万元以下的均可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须按照以下原则和方法进行。
(1)网上商城采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和最低价优先原则,严禁超标准采购,当选择的商品不是最低价电商,在填写订单信息时采购人需填写原因。
(2)网上商城商品管理及采购行为应当落实促进节能环保、购买本国货物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人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的价格应符合《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豫财资[2011]6号)有关规定。
(4)采购方法:网上商城采购需填写《网上商城采购项目申购单》),并在不少于3人组成的网上商城采购实施小组的参与下由项目负责人下单采购。
第九条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的规定。
(一)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二)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条 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方式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办将在信息办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异议,由信息办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十一条 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应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华水政2016-141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华水政2016-222号)的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符合本指导办法第八条规定限额标准的项目,在办理财务支付手续前,应当提供相关表格和支撑材料(网站公告截图、成交通知书等),与采购合同一起到财务处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三条 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确需调整或追加的应按照国家或学校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 及时进行采购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按照合同、验收标准等进行验收。
第四章 备案与监督
第十五条 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档案,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每学期结束前将采购档案交综合科存档。采购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十六条 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主动接受学校、信息办及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 信息办应针对采购项目成立监察工作小组,对采购工作可采取现场监督、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监察,对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督察,以利于自查自纠,避免工作失误。监察工作小组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
(一)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对外公示,邀请招标的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推荐入围单位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采购实施小组按招标文件要求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招标人、投标人签定的廉政公约进行确认,督导所有参加评标的人员填写招标人廉政保证书;
(四)对评审小组组成和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成员履职能力情况进行监督;
(五)对评标过程中执行保密规定、措施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评标过程中执行评标程序、评标办法细则情况进行监督;
(七)对评委打分情况进行监督。评委出现异常打分,监督小组可责令打分人进行说明,理由不充分的,该打分无效,不记入总分汇总;
(八)对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进行监督;
(九)对有无与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影响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进行监督;
(十)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由信息办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化办公室采购管理办法相关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