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1〕179号)要求,中心组织2022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1.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1〕179号)(附件1)文件要求,参加新增导师遴选人员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申请培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满足年度招生资格的人员同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0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工训楼(中)4楼4025房间。
2.近五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近三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
二、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中心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新增导师遴选人员,并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新增导师遴选人员资格。于5月25日前,将新增导师遴选人员及其招生资格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对材料的补充说明
1.论文附检索证明或检索页;
2.专利授权证书应为有效专利(欠费无效或已转让专利视为虚假材料);
3.经费到账需财务盖章;
4.身份证复印件。
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22年5月15日